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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传说》—作者:老庄墨韩—【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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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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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改变
青姑的人生,可说是由容谦一手改变。

那一日,她原以为,风劲节即来,必然会把容谦接走,又谁知风劲节只留下一笔钱,拜托她照料容谦之后,就要告辞离开。

青姑自己愣愣得望着桌上的银子,然后,忽得一跺脚,在风劲节即将推门而出的一瞬大叫:“你,你就这样扔下他不管,你说他是你的朋友,你怎么能……”

风劲节一怔,回转身来:“你不希望他留下?”

青姑涨红了脸,不知道为什么眼睛,就是那么酸涩:“我治不好容大哥的病,我没本事,我希望他好起来,你一看就是有本事的人,为什么,不带他去求医。”

风劲节惊愕的眼神变做温暖,微微动容,刚想说什么,容谦却长叹一声:“青儿,我这个废人,到底是连累了你,你也嫌弃我了。”

青姑大惊,急忙回身,连声道:“容大哥,我,我没有,你,你不……不要误会……我……我……”

“我我我,你你你……”容谦大笑起来“人家已经走了。”

青姑又是吓了一跳,追出门来,却见四野寂寂,只是转瞬之间,一个大活人竟是不见了。

她还在门外四处张望,容谦已在里头微微笑道:“这一回,你只好继续照顾我了。”

青姑全身一僵,心头巨震,过了很久很久才感到一阵巨大的惊喜,然而,心中又似乎又什么说不出道不明的复杂感觉。她慢慢的回头,慢慢地走回屋里,慢慢地在容谦身边屈一膝蹲下,望着容谦的脸,良久才轻轻道:“容大哥,你答应我,如果,有一天,你要走了,记得要和我说一声,别让我一个人,一直等,一直找。”

容谦神色微动,凝视她半晌,然后,才轻轻叹息一声:“傻丫头。”

风劲节走了,容谦却留下来了,青姑的生活却没有恢复平静。她迫切地想要修一所不漏雨,不透风的房子,她迫切地需要购买好药材,好食材给容谦补身体,风劲节留下的银子足够她使用。

然而,一向赤贫的她,忽然间有了不小的银子,忽然开始散漫地花钱,在这小小的村子终于引来的风波。

当村里的闲汉,跑到门前大喊偷人养汉赚不干净钱时,当村中的妇人把脏水泼到门口,唠唠叨叨说自家辛苦积攒的钱忽然找不到时,当那霸占她父亲财产的表叔,跑到家里来,讨论忽如而来的财富归属问题时,当村长大义凛然,要招她去村中祠堂研究德行时,青姑才发现,这世界比她想象地更加可怕。

她被羞辱,被为难,被伤害,被无数人指骂,被无数人推来搡去,她的说明无人相信,她的话语淹没在一片漫骂声中,然而她依然坚持着,不肯交出银子。那是容大哥的钱,是给容大哥治病的钱。

她一声又一声,无力地抗争着。

而所有的一切,容谦只是冷眼而观,没有劝慰她一句,也没有为她出过一个主意。

直到那一天,几个村里的壮汉,在她无数声声明那是“容大哥的钱”之后,大喊一声“那个野男人伤风败俗,不知廉耻,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作奸犯科之徒,把他拖来祠堂,好好教训一顿。”转瞬之间,竟是应者如云。

青姑惊慌地大叫:“不要,求你们不要,容大哥生了病。”

没有人理会他,村里年青的男人,都向她那孤零零的小屋涌去,她情急之下,就地抓起一根大木棍子,追过去大喊:“不许你们去。”

然后,是一场震惊所有人的搏斗。在她一个人把十几个男人打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之后,全村指责她,羞辱她,逼她把来历不明的钱交出来的人,已象潮水一样退去。就连被打者的亲人,也只敢赔着笑脸,小心地,半弯着腰,仿佛随时会跪下一般,尽量不发出声音地,从她面前把伤者拖走。

青姑茫然站在原地,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样发生的,不明白她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力量,不理解,这一切,为什么出现在眼前。

“看,很多事,就是这么简单,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只要你可以去面对,去反抗,这人世间,就没有人可以羞辱你。”容谦的笑声从容,却带着发自内心的喜悦。

青姑惊而回头,看到站在面前的容谦,几乎没有晕过去:“容大哥,你好了。”

容谦微笑:“劲节不但是个好朋友,还是一个好大夫,他为我治疗之后,我好了很多,这些日子,你被别人拖出去为难,我就在家里,不停得练习起身,走路,抬手,弯屈手指,这些基本的动作。今天还是第一次能自己行走,而且,你看……”他扬了扬左手柱着的树枝“不是还需要拐杖吗?”

青姑满心都是欢喜:“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容谦大笑起来:“如果你知道我不是以前那个动弹不得的人,说不定就激不起这股子义愤之心了。”

青姑结结巴巴得问:“我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我怎么能打倒这么多人?”

容谦带着恶作剧成功的心情,放声大笑。他教给青姑的呼吸吐纳之法,可是当世最最高明的内功心法。再加上青姑心性纯厚,心无旁骛,学起来竟是出奇地迅快有效。连睡觉的时候也不知不觉在练习内功。这段日子以来,她虽没学过什么招式外功,但内力已经颇深。自自然然就身强体健,力气大,动作快,反应灵活,感知敏锐。

人家一拳打过来,她看得清清楚楚,只觉得慢,随便就可以躲过,背后有人偷袭一棍。她耳力过人,远远就听到风声,脑子不用转,身体也会有自然反应。人家打不着她,她一棍子打过去,动作比普通人快上许多,让人难以躲避,而力量之大,更足以让一个壮汉受了一击,即刻趴下,在这种情况下与普通人打架,根本就没有丝毫悬念啊。

就这样,青姑在村子里的生活完全改变了。再没有人敢骂她一句,就连小孩子也被大人一再警告,不许得罪那个可怕的女人。

再没有人敢冷眼瞪她,再没有人敢指指点点,村里人远远见到她只会绕路而行,实在不小心在近处碰面了,也只敢点头哈腰笑着给她让路。

侵占她父亲田地的表叔,对外称病,连续十多天,不敢出门一步。

青姑从惊愕,惶恐,到不自在,然而,她没有追着对人解释,没有想办法让人正常接纳她。在这时候,她最先考虑的,只是容谦而已。

没有时间盖新房子,她直接用足够的钱,向较富有的村人,买下他们的房子。称不上多奢华漂亮,但前后四进的大瓦房屋再加上一个不算小的院子,无论如何,总比穿风漏雨的破木板屋更适合病人住。

她开始每天购买鸡鸭鱼肉为容谦补身体,还屡次到城里去,为容谦买精美舒适的衣服和其他生活用品,以及人参等各式补身药材。

然而,她没有为自己买过一丈布,一件首饰,不曾给自己多添置任何东西。她牢牢的记着,这是容大哥的朋友给他治病的钱。她住在大房子里是为了就近照顾容大哥,她与容大哥吃同样的菜是为了不要让他不自在,这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除此之外,她再不肯为自己花费一文。

而容谦,依然只是淡然受之,从来不劝。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努力学习新的生活,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一步步走出去,用自己仅有的左手做事。在普通人看来很简单的事,在他来说,全都无比艰难。

就连最基本的拿东西,他都不得不一次次重复着练习。他用了十多天时间,才能勉强用自己的手拿筷子,以奇慢的速度吃完饭。

他用了二十天的时间,才有办法靠自己的手给自己穿衣脱衣。

他让青姑把家里的大小用具都换成不易碎的木头制品,这样一来,哪怕他的手拿不住,跌落下去,也不会跌碎,他只是艰难得弯下腰,继续另一次拾取。

没有一只手的人,本就比普通人不方便,更何况对他的身体来说,任何平凡的动作都是一种负担。

而他,依然微笑,尽管他在坚持做一些简单的事时,因为辛苦而汗流浃背,因为痛楚,而微微颤抖,但他,依然只是微笑着坚持着,重复着,一次次单调而失败的动作,换来缓慢的熟练,艰难得成功。

青姑常在旁边看着,不觉热泪盈眶,有时哽咽着忍不住阻拦:“容大哥,你不要这样辛苦,有什么事,你吩咐我来好了。”

容谦眉宇间只有明朗的笑意:“傻丫头,我还没有放弃我自己,你就放弃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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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再会
容谦的进展很慢,但每一天都在进步。当他可以勉勉强强,应付自己的洗漱仪容,也能较自由地在院子里走动时,他开始告诉青姑,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的事业,自己的工作,生活才能有乐趣。

青姑听得两眼迷迷糊糊,晕晕沉沉,这么高等的人生追求,对于前不久还不得温饱,现在又只全心关切容谦身体的青姑来说,太高深了。

最后容谦只好挫败地说了一个最浅显的理由:“坐吃山空,劲节虽留下不少钱,但我身体虚弱,常要用贵重药材进补,将来这些钱用完了怎么办?总得找事做来赚钱啊。”

青姑连连点头:“我去……”

“你还去洗衣擦地,搬搬抬抬,给人做下仆?本村没有人请你,你又一天用上一个时辰来赶路,跑邻村去赚的钱够买人参一个角吗?”容谦瞪她。

青姑听话受教地低下头,暗恨自己的愚笨,只好用手指死命扯不听话的衣角。

容谦不耐烦地道:“新主亲政,大行德政,天下已有升平之气象,通往京城的官道上,必是行人往来不绝。这些人风尘仆仆,远行辛苦,如果路边有一口凉茶喝,让那一股冰凉之气泌入心肺,那就是神仙享受了。”

“啊……我……”

容谦懒得听她心慌意乱的话:“去买桌椅板凳,茶杯茶壶,我教你用什么茶叶,如何烹泡,怎样掌握火候,保证你客似云来,收入会比一个普通小地主还要多。”

“可是,我这样丑,又笨,客人怎么会来光顾我的生意,我怕我做不好……”青姑又惊又急,手忙脚乱,慌张不迭。

容谦皱皱眉:“去买件新衣服,买根簪子,把头发束好,把自己收拾得整洁俐落,靠自己的劳力赚钱,有什么丑,有什么笨,有什么见不得人。”

青姑一怔,却见容谦眼中隐隐怒气,冷冷瞪过来,心中先是一震,后又是一痛,迟疑了一会才道:“我若天天在外头,你怎么办?”

容谦笑笑:“我这些天是白练的吗?你对我没信心吗?我就真的完全照顾不了自己?”

青姑还是迟疑:“要不,我请个人回家照料你……”

容谦把脸一沉,青姑心中一跳,连忙改口:“你别生气,我去试试好了,不过……”想了想终究不放心,还是忍不住叮咛一句“你一个人在家,要小心才好。”

“知道了。”容谦很不耐烦得翻个白眼,真是啰嗦啊。

就这样,官道边,多了一个小茶摊。第一天青姑根本无心做生意,总是担心一个人在家的容谦会出事,他饿了吗?他累了吗?他会不会不小心跌倒在地起不来,他需要什么东西,一个人可怎么拿怎么取?

太阳还挂在天空正中央,她就急急收摊赶回家,容谦毫不客气,骂得她狗血淋头,当天晚上气得连饭也没吃。

青姑捧着碗求了半天,连眼泪也下来了,容谦依旧对她不理不睬。

此后青姑便再也不敢晚出早归了。

开始几天,青姑异常局促,从不敢主动招揽客人,就算有客人来她也畏畏缩缩,答应的声音似蚊子,倒茶的手都会抖,从来不敢抬头看人。

每天捧回那么可怜兮兮的几文钱,还要被容谦冷眼相看,铁青着脸,不理不睬。

不知是因为容谦的冷淡,激发了她的斗志,又或是,长久的时间,让她慢慢习惯了新的一切。她开始敢坦然应答客人的呼唤,她开始可以落落大方地招呼来往客人。她开始能够坦荡从容地抬头面对陌生人。因她动作里的自然平静,眼眸中的坦然自信,人们眼中那青斑也就不再那样刺目那样显眼了。

她的声音渐渐清晰明亮,她的眼眸,渐渐灿然生辉。她的动作越来越熟练迅速,而她的生意,也一日火似一日。

她的茶喝过的人都赞好,喝过一杯的人要喝第二杯,喝过一次的人,第二次经过这里,也一定驻足光临。来往的客人多了,欢声笑语多了,多次光临的老客人熟面孔多了。

她忽然发现,原来她不是扫把星,会有那么多人愿意和她攀谈。原来她不是被世人排斥的孤独者,她的天地也可以这样热闹。原来她不是一无是处,一无所有的人,有很多老客人,真的开始以朋友的态度来对待她。原来这个世界,如此精彩,如此有趣。每天南来北往的人,操着各种方言,说着各种无比新奇的事,不知不觉,她的识野开拓,她的见识在一天天增长。

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人的生活,可以这样多姿多彩,充满乐趣。

每天的出摊已经变成了非常快乐的事,即使不去计算那不菲的收入,只凭这心灵所得,便足已抵偿她的一切劳力。回到家,她总是迫不及待地和容谦谈起今天有什么趣事,有什么特别的客人,听到什么有意思的新鲜事,看到什么异乡外地的好东西。

而容谦只是微笑着倾听。晚上,借着淡淡灯光,容谦从不间断地,教她识字读书,以及一些普通的运算计巧。功课完毕,一起在院子里,吃着她亲自去城里买来的糕点,喝着她亲手烹制的清茶,看着星空,闻着夜色中的草木的香气,闲闲地聊几句,听容谦为她讲天空的故事,星辰的传说。

当她出摊时,容谦就在家里继续他自己的练习,他要自己起床,穿衣,洗漱,这些简单的工作,他往往要做大半个时辰才能成功,他甚至自己做饭,然后带着热乎乎的饭菜送来给她。做一顿普通的饭菜,他需要普通人做五六顿饭的功夫。回家后,打扫整个庭院房屋,然后做好晚饭,等她回家。

这一切普通的工作,因为他的身体原因,使他必须用尽每一分时间,而不得半丝空闲,一点休息。然而,他浑不介意。

每一个夜晚,她回到家,都能看到他满头的汗水,和脸上安然的微笑,而她总是一次又一次,因这平凡而普通的一切,而急忙低头,唯恐他看到她,在这一瞬,泪盈于睫。

从什么时候起,她不再劝他不要忧劳,从什么时候起,她真的完全理解,他这样做的原因。无论如何辛苦,无论付出多么艰辛的代价,无论做的工作如何平凡简单。然而,以自己的双手,以自己的劳力去完成,不退缩,不逃避,不畏难,不忧苦,永不放弃自己,永不放弃生活。

容谦从没给她讲过一句这样的大道理,然而她看在眼中,便记在了心上。

于是,青姑更加努力地工作,小小茶摊,竟然客似云来。她的收入,有时高得连她自己都不相信。茶钱虽然有限,客人太多,不断叠加,倒也不少。更重要的是,来往京城的人,有很多富商或贵人。就算普通百姓,也大多是中等人家,颇有些家资。燥渴之际,得饮甘泉,心中舒畅,摊主又温和热情,招呼周到,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于是赏钱不知不觉就日日多了起来。出入京城的富商,或来往京城的官员,这些人一旦出手,数目总是不小的。

青姑竟渐渐有些小富气象了。然而,这些凭自己劳力赚来的钱,她还是不肯乱用一文。她不买姻脂,不添首饰,最多会在容谦不满地唠叨两句之后,去扯几尺粗布做新衣裳。

她小心地把她的钱积攒起来,夜深的时候,一个人悄悄的地床上,用容谦教她的计算之法,算自己一共有多少钱,估计以后又能赚多少钱。

这些钱,将来都是要留着备用的,可不能乱花。

容大哥那样了不起的人,将来,总有一天是要走的吧。如果他要走了,我要让他知道,我也有钱,我还能干活,我还可以生活得非常好,我要让他高高兴兴放心地走,不要为我牵挂,为我操心。如果……

如果……他竟然可以不走,那么……以后还会需要很多补品,如果有机会,我还是要找最好最好的大夫给他治伤,这钱一定要留着,再说将来……将来说不定,还要帮容大哥娶一房媳妇,好好置办呢。

她一个人,偷偷地想着,偷偷地微笑,然而,在夜深的时候,眼泪洒在枕头上,没有人看得到,第二天,她又绽开快活的笑容,用爽朗的声音和容谦说话,高高兴兴去出摊。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出摊,卖茶,收茶钱,得赏钱,然而,从来没有哪一次,得到的赏钱会这么多,这么贵重。

青姑怔怔得望着手里的一绽金子,这实在是太贵重了,让人不安,让人不敢就这样收下,正自惶恐之际,她听到了容谦的呼唤。

是了,时值午后,这是容大哥每天来送饭的时间。

她大喜之下转身说:“容大哥,你来得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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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昨是今非
“容大哥,你看,那位客人的赏钱居然是一锭金子,这赏金太重了,我当不起,你帮我追上去还他吧。”青姑一手指着正在渐渐远去的燕凛等三人,一手举着金子,同容谦说明事件原委。却没有注意到容谦根本没认真听她说话,只是眉头紧锁,望着那三人的背影,低斥一声:“白龙鱼服,真是胡闹。”

青姑光顾着说话,只听容谦喃喃说了句,也没听清楚,只啊了一声:“你说什么?”

“没什么。”容谦回过神,一把把那金子从青姑手中取下来“你也真是想不开。人家钱太多,带在身上累得慌,你帮他分担一点就不成吗?一点助人为乐的精神都没有。你不乐意我乐意,我留着多买几两人参也是好的。”

“啊!”青姑有些傻傻地张开嘴合不上,显然对于容谦这样急功近利,贪财要钱的行为,感到极不理解,且极不接受。

容谦却没心情解释,信手推她一下:“还愣着干什么,有客人在叫呢。”

青姑怔了一怔,回过神,才发觉有三四个客人在喊添茶。她向来不善于应付奇变,即然容谦把金子拿走了,她便也不再多想,不再多管,转头应了一声,便忙着招呼客人去了。

容谦低头看看手上的金子,翻转过金锭,看到背面烙的“宇内呈祥”四字,又是叹气摇头,真是个不解事的笨皇帝,大内御用的金子,都有记号,怎么就敢这样随便在民间乱扔,史靖园到底年少,封长清总还是个老成人,怎么也由着他胡闹。

忽得心中一动,若有所感,他猛然抬头,见正前方,那三个人之中,已有一个忽然转头,幽亮的眸子,无巧不巧,与他对撞了个正着。

离了茶摊,燕凛等三人牵马徐行,慢慢往京城而去。

燕凛突然道:“再过半个月,乐昌公主就要到了,让内府做好准备,不可有丝毫怠慢,公主一到,大婚之事即可进行,靖园你记着要通知礼部,现在就要开始操办。”

史靖园微微一怔:“皇上你决定了。”

“新任秦王的女儿都送上路了,难道我还能让人把她再送回去,再说,这场联姻对我们两国都有好处。”燕凛冷冷一笑“我刚刚亲政,虽说容相给我留下了名将铁军和充足的国库,但要真正统服臣子之心,还需要时间。容相弃位之后,我大燕失了震慑诸国之人。那些虎狼之邦未必不欺我年少,觊觎我大好河山。我大燕虽不惧强敌,然纷争若起,兵连祸结,死伤遍地,受苦的都是百姓。”

他轻轻一叹“刚才,你已看了那么多笑语,那么多快乐,做为君主,难道我不应该守护这份安宁和自在吗?”

史靖园黯然无语,或者是那茶摊上的热闹欢快,或者是那小小摊主一席无心之言,才终于让一直犹豫不定的君主,做出了决定,然而不知为什么,他不觉得欢乐,只感到悲凉。

“与强秦联姻,结守望互助之盟,断四方虎狼之心,对我大燕,有益无害。而秦国……”燕凛冷笑“三王子还在楚国征伐,先君就倏然暴死。新任秦王甚至不让自己的三弟赶回来奔丧就急忙登基。秦国最精锐的一支军队握在秦旭飞手中,半个大楚国也在秦旭飞治下。新任秦王,忙不迭地发诏书,所有楚地之事,皆由秦旭飞自决。分明是把被攻下的楚国赏给秦旭飞,秦国不从中取一文一毫,只求秦旭飞不回国争夺王位。这位新皇上,对自家的三弟,怕得可是厉害得很呢,就是如此,犹觉不足,把自家的妹子女儿纷纷嫁往诸强国,父丧还没有过,就赶着办喜事,为的就是联结各国,巩固势力,打消秦逸飞回国的念头。”

史靖园苦笑一下:“所以我们这边还没答应,他就急急忙忙把自家女儿送上路,真是把堂堂强秦的脸都丢尽了。”

燕凛淡淡笑笑:“此人虽不堪,到底是强秦之主,秦国多年称霸,根基深厚,非普通小国可比。秦旭飞虽是天纵英雄,但楚国局面至今依然混乱未定,他也未必抽得出身回国,再说此人若真是天纵豪杰,自有大心胸不同凡俗。于其回国,兄弟相煎,令得秦国政局混乱,平白给他国可乘之机,倒真不如凭一已之力,另创一番崭新天地,惊世基业,方不负大好男儿,七尺之躯。”

“所以……”

“所以,新任秦王的宝座,十成有八成可以坐得稳,与秦联姻,是让燕国更加安定繁荣的上上之策。”

他们二人专心议论这一场主宰燕国运程的婚事,没有注意到封长清一直若有所思,竟是从头到尾,一语未发。在他们交谈正酣时,看似不经意地回头,向茶摊望了过去,然后,眼神一凝,再也无法移动。

从走近茶摊,看清青姑之后,封长清就一直感到惊奇不解。无论怎么看,那都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可是她一呼一吸之间,间隔极长,倒似有极为深厚的内力。他一直小心地注意青姑的举动,尤其认真观察她的双手,虽然那手上因为做过太多重活而满布厚茧,却无论如何看不出练过功的迹象。

他身负皇帝安危,自是不敢懈怠,只得暗扶剑柄,立在燕凛之后,只要稍有不对,即刻便能出手。此时虽随着燕凛一齐回城,心中想起青姑那奇异的呼吸节奏,倒底不能放心,情不自禁,便回转身去,想要多看一眼那奇怪的摊主,却万万想不到,这一眼入目,看到的竟是多时不见的容谦。

二人目光一触,彼此都是微震。

眼看着封长清眼中绽放的狂喜,容谦的眼神却是微微一凝,然后,唇边绽开一缕笑意,对着封长清摇了摇头。

封长清微微皱眉,眼中流露求恳之色。

容谦却依然微笑,徐徐摇头,神色说不出地坚定。

封长清同他对视只短短一瞬,眼中的终于流露释然之色,他尽量自然地转回身,不着痕迹地跟随着燕凛和史靖园的步伐继续往前走。

燕凛皱着眉头,虽然谈的是婚姻之事,脸上却不见喜色,神色倒有些悲怆,似是为着生命中某些永远逝去且不能追回之事,感到痛楚。

而史靖园也是满脸忧色,注意着燕凛的喜怒。

二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思虑情绪中,竟是完全没有注意到封长清转头,震动,回眸的一系列动作。

封长清也是心中坦然,倒没有丝毫抱歉的感觉。他固然希望容谦可以现身,但即然容谦不愿意,他也不欲强逼。在他心中容相对他屡有大恩,岂能相强,更何况,容相之能,高深莫测,他即不愿现身,若强行点穿,只怕他随时都会抽身离去,从此无踪可觅。如今他即徘徊京郊不肯远离,想必是不能放心皇上,依然要就近守护,即然如此,何不就这样一切如旧,以后有空,再偷偷前来相访。相信容相即在京师之侧,便是国家有什么纷乱,陛下有什么灾劫,他也绝不会袖手旁观的。

有了这种想法,欺瞒君上他自然是欺瞒得心安理得,绝无半点心虚情怯。

容谦站在原地,看着燕凛毫不知情地向前走去,远方高大宏伟的皇城,衬着蓝天白云,在这无限青山之间,倒也遥远美丽得如同一幅画。

身旁却是热热闹闹说说笑笑,真正的凡尘人烟,俗世风华。他转眸,看着青姑忙前忙后,时不时抬头冲他一笑。额上带着汗水,脸上全是满足。

远去的是他的昨天,身畔的是他的今天,什么该放下,什么应珍惜,难道,他竟会不能分辩?

他抬头,看着浩浩长天,笑了一笑,然后转身,向前走去,在前方,有着他的家,他和青姑那并不大,却很温馨,并不奢华,却很自在的家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燕凛漫步前行,神思悠悠,轻轻地问:“靖园,听说,乐昌公主才刚满十三岁,对吗?”

“是。”

他点点头:“她到京城时,我若忙于朝政,记得提醒我拔出时间去探望她。她毕竟还那么小,就抛父别母,远离故国,来嫁一个从未见过的男子,想来,心里也不好过。”

他的眼神,郁郁伤怀,不象是少年所能拥有:“所谓王子公主,在国家命运之前,也不过如此,我和她,其实并无分别。”

史靖园低下头,小声地应:“是。”不知为什么,心中一阵悲凉。与他一起长大的皇上,什么时候,已经可以这般体贴地为人着想。那样飞扬的少年时光,却偏生如此地心细如尘,为什么,他却只觉得难过。

燕凛轻轻地笑一笑,尽管他的笑容全无欢娱之意。他决心,不论那年幼的秦国公主相貌如何,性情如何,他都会好生善待她,照料她,保护她,即决定娶她,就要尽丈夫的责任,尽管他自己,其实也还只是个大孩子。

曾经,有一个人,在临别的时候,要他做一个好皇帝,做一个快乐的人。

他虽然无法再得到快乐,至少,可以做一个好皇帝,可以保护他的国家,他的子民,保护他身边每一个人吧。他曾那样地粗心大意,他曾那样地自以为是,他曾那样只会自怜自伤自怨自叹,却从不为别人着想,以后,再也不会了。无论如何,他都不愿再失去身边任何人,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再让身边任何人为他受委屈,被伤害了。

因为失去得太过重要,所以才要倍加珍惜以后的一切。

他抬头,看茫茫苍宇,用这个姿势,掩饰那倏然潮热的眼睛。

今后,他再也不会快乐,但他发誓,他一定,一定,会做一个好皇帝,所以……

他闭上眼,有些凄凉有些悲伤,有些自嘲地笑一笑。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容谦在往前走,现在他已经可以不用木棍或树枝当拐杖了,但是,他行走的速度比普通人慢上一倍有余。

燕凛在往前走,或许想要享受生命中所剩不多的逍遥,所以他不骑马,也不疾行,就那么信步而走,慢慢得往皇城而去。

容谦知道燕凛在后面,他知道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到他,只要一出声,就可以唤住他,然而,他依然前行,从头到尾,没有回过一次首,没有发过一声呼唤。

燕凛在往前走,走向他的京城,他的皇宫,他的牢笼,他不知道身后,有一个他用整个生命想要追寻的人,正在远去,所以,他也不会回头,无心回头。过去的一切,早已无法挽回,他能做的,仅仅只是极力往前看,往前走。

就这样,两拔人,向两个方向而去,尽管行走的速度都那么缓慢,却终究渐行渐远渐绝迹,直到任何人再回首,也都再也看不到对方的身影,对方的踪迹。

这个时候,秦国新王登基不过三个月,三王子秦旭飞攻下楚国京城生俘楚王仅有四个月。曾经显赫一时的大楚国,正处在大大小小军队势力的割据混战中,百姓苦不堪言。

这个时候,年少的燕国新君才刚刚亲政半年有余。

这个时候,离方轻尘为了救傅汉卿而把整个天下,无数国家,搅得纷纷扬扬还有两年。离容谦和燕凛再次见面,还有三年。

半个月后,秦国乐昌公主入燕。又过月余,燕主大婚,封秦国帝姬乐昌为后。一年之后,燕凛在五个月内,先后册封四名妃嫔,皆为秦国地方诸候,朝中重臣的小妹或爱女。

两年后,燕宫中又先后有三名普通宫女幸承恩露,封为贵人。

然而在主政的第三年,大臣依旧例提起选秀事宜之后,燕凛却颁昭全国,誓言有生之年,绝不行每隔三年,即于民间选秀之事,以绝扰民之行。

此一前所未有的诏书,转眼传遍诸国,这位少年帝王的异行,成为后世史人,无数难解的谜题之一。

而此时,天下已因方轻尘而纷乱不休,诸国局面为之一变。燕凛才终于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到了相别三年有余,却日夕不曾有片刻忘怀的容谦。

只是昨夜旧梦,今朝新生,往事历历,前尘渺渺,未来的路,再也没有人可以看得清了。

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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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史上最倒霉的魔教教主
暮色阴沉,断崖森然。险峰奇峻,虬枝纠结。

这处不知名的断崖仿佛已在这郁郁暮色中,沉寂了千年万年,从不曾被红尘所惊扰。

唯余巨石苍松,青苔枯枝,伴着雀鸟雄鹰,共对浩瀚天地。

直到这一年,这一月,这一日,那一声,震天长啸,穿云裂石。

又仿佛,千万年的等待,只为这一刻惊醒,万千年的沉寂,只为这一瞬的惊雷。

“哈哈哈哈,我终于练成神功了。”

“从此这后,天下地下,谁能是我敌手。”

“武林?江湖?正道,名侠?你们这些伪君子就此看着我杀戮天下吧。”

“哈哈哈哈……”疯狂的笑声在群山间回荡“从此之后,我将纵横天下,再无一败。”

随着大笑之声,山石塌,大地陷,群鸟惊飞,雄鹰飞避,仿佛天地万物,都为这一刻的煞气所惊震。又似人间生灵,都已感觉到,人世间,注定不可避免的一场杀戮。

如果,不是……那忽然而来的……

或许,江湖的未来,真的会,只剩一片血海。

然而,从悬崖上猛然掉下的一团黑影,让一切就此更改。

笑声愈发雄劲:“好,这是上天赐我的试功之物。”

卓立崖底的高大男子,一头雪白的长发遮尽了容颜,一身锦衣,也因长年处于崖底,而染尽脏污,他抬手一掌,遥遥向那自天上跌下来的人影劈去。

劲风起处,崖底巨树,无不枝断而叶绝。

魔教之主,当今天下黑道第一人,狄绝的名字,足以止小儿夜啼。当年血战连场,武林各派高手尽折,才好不容易把魔教势力,赶往穷山恶水之地。而这位黑道第一高手,受辱之下,竟只身远循,不但天下正道人物,不知他的下落,就连魔教弟子,亦无法联络到他。

没有人知道,他为报大仇,一个人在这断崖之底,闭关二十年,苦练魔教威力最大的天魔大法。至今日九转功成,他深信,就算再遇上天下正道联手围剿,他也足以轻易应付。此刻他满心大恨,又是满怀激动,恨不得即刻重入红尘,再起杀戮,令得江湖自此流血千里。

值此之时,断崖上竟落下一个人来,以这位盖世魔尊的性情,自是要将这当成第一个试功之人的。

他就这么信心满满,信手一挥,满以为,此掌下去,来的就算是当今正道的武林盟主,在他苦练而成的天魔大法之下,也会转眼被劈做肉泥。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事,就此发生。

半空中那人手忙脚乱,手舞足蹈,惊呼连连,偏偏又无巧不巧,在被他一掌击中的一瞬,也一抬手,与他手掌对个正着。

就此,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天下第一魔功的强大内力击出,竟如泥牛入海,转眼无踪,倒是那人掌中真力如潮如海,惊涛骇浪,不可抑制,不能断绝,甚至无法稍稍抵挡。

狄绝甚至来不及思考,来不及惊愕,只是闷哼一声,整个人被弹飞出去。

在二人双掌一交的这一瞬间,整个崖底,猛烈得震动起来,大地无由裂开长达数丈的可怕缺口,断崖之外,山下的小村庄,都震觉到了震动,淳朴的村人只当是地震,惊慌得四处奔逃,可没想到,这样的震动,仅只一下,就再无声息,惊魂未定的村人们怔愕很久,才敢回到家中。这一次莫名的剧震,从此成了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相关的理由,想出千千万,甚至在后世,人们可以听到无数种版本,由神仙,妖魔,鬼怪,因为种种原因而引发奇特地震的美丽传说。

然而,在那一刻,断崖底下掉落的人,砰然跌到地上,然后被巨震扬起的灰尘蒙上头脸,整个人立时灰蒙蒙一片。

他扎手扎脚爬起来,想也不想往前冲。一边被灰呛得剧烈得咳嗽,一边努力奔向狄绝跌倒的位置,一直扑到他身边:“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不该骑马打瞌睡,我不该稀里糊涂由着马乱走,居然跑到断崖顶上了。”

他一只手扶起狄绝,拼命为他抚摸胸口,替他顺气,一只手,努力地四下挥舞想驱开灰尘,完全没有注意到狄绝,直愣愣看鬼一般的眼神。

这不可能,这绝不可能。就算当今天下,武林榜上,前二十名高手,联手把内力合在一处,也绝对不可能一击把天魔神功完全打散。这是什么人,这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说真的,你也有点错啊。你跑这练什么天魔大法啊?你不知道天魔九转而百劫吗?天魔大法,九死一生,随时都会走火入魔,经脉尽毁的。而就算大法练成,也需要沉凝定气,慢慢把修出的惊世内力和自己的身体完全融合起来,这其间,如果受到反震,天魔之绝大力量,反冲自身,那是神仙难救啊。你练成了就练成了,赶快找个地方打坐定气去,干嘛大吼大叫吓死人的。我的马被你吓疯了,在山顶把我从马背上直颠得掉下悬崖。你又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掌打过来,我当时也不知道你在练天魔大法,一不小心也就接了你一掌,这下好了,你死定了,我可怎么办才好?”那人急得又是跺脚,又是大嚷,又是唉声叹气。

狄绝的眼睛还在发直,不可能的,不可能的,他是谁,他是狄绝,是魔教之主,是天下第一魔头,是十一国的通辑犯,是天下正道的公敌,是所有正人君子的噩梦。就算死,也应该是轰轰烈烈得战死,就算死,也应该是死在正道的围剿之下,就算死,也应该顺手带走十几个正道高手的性命,再惨再不象样,至少也要死在正道苦心积虑的阴谋下,绝不至于因为某个白痴骑马打瞌睡,不小心让马跑上悬崖而死掉。

被反震的天魔劲在他体内横冲直撞,他的身体剧烈颤抖着,脸色已青白得不似人样,他死死抓住那人的衣襟,声音颤抖地说:“你是什么人?是谁指使你来的,你们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练功的,你们如何知道天魔大法初成时,不可反震,为了成就你这身内力,正道废掉了多少高手?你们这阴谋是什么时候定的?”

那人很郁闷得说:“我说的是真话,你怎么都不信啊。我真是不小心睡着了,让马自己跑上这来的。我的内力本来就天下第一,有什么奇怪,天下只有我没练过的武功,没有我不知道的武功,我与你掌力一交,一感觉到你的真气流动,气机运行,就知道你练的是什么功,功力到了第几重了。可惜我的内力运用还不灵活,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及时收敛所有内力,避免你受反震。不过,我们先说明白。我承认,你的死我是有过错,但你也负有一半的责任,不能全赖给我的。”

狄绝全身因为受真力冲撞而剧烈得颤抖,他的牙齿也咯咯直响:“你到底是谁?”

那人想,这个可怜人真的要死了,看,连牙齿都哆嗦成这样了。他是绝对想不到,这也许是魔教之主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呢。他诚恳地说:“我叫傅汉卿,不小心害死了你真是对不起,不过,因为这是误杀,而且,你自己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所以,我想,理论上,我是不需要偿命的,当然,如果你需要补偿,有什么要求,你提出来,我尽量为你做到。”

狄绝猛然一震,一口气喷了出来,而拉住傅汉卿的手,却倏然用力:“你的名字里,有一个汉字?”

*********************作者的废话分割线***************

笑咪咪,魔主篇终于开始了,我是不是应该得到鼓励或奖赏什么的.摊大手,我要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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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死不瞑目
外人从来不知道,自从开山教祖狄飞死后,魔教已经有近七百年,没有真正的教主了。每一代外人所谓的魔教教主,其实都只是魔教诸王中的天王,以代教主的身份,行教主之职。每一代的魔教教主,都必须改姓狄,都必须容貌酷似当年的开山教祖,代教主的职位,不过是为了报答他们为教祖传嗣的功绩罢了。

为什么会订下这样诡异的规矩,在漫长的岁月流逝,一代代相传的叮咛中,真相已不可考了。魔教最高层之中,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说。有朝一日,魔教会迎来一位真正的教主,那人名字里必会有一个汉字,那人必有一双清澈得不染半点尘埃的眼睛,那人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做到。

除了这三点相同之外,又相对生出无数传说,那人必会有何等神奇的力量,出众的智慧,神祗般的能力,种种设想,种种故事,已传至匪夷所思。

而真正可信的,也仅限于魔教七王才知道的真相,仅仅是,只有符合那三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真正的魔教教主,而这个规矩,是从开山教祖之时,由第一代天魔八王以铁血之律,天魔之誓传下来的最大教规,凡犯此规者,不论职位高低,必受教中一切至惨刑罚。

然而,七百年的岁月流逝。忠诚,信念,随着真相,也都渐渐消逝于时光中了。

在魔教高层看来,传说,也不过是传说罢了。

不是没有过符合那三个条件的人出现。只不过,都往往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因种种意外而死去,当然,不管如何追查,肯定是查不到天魔七王身上的。

魔教上层的权利争夺也从来没有停止过,甚至有人利用这久远的传说,初代的铁律,而故意制造符合那三点条件的人,以求掌控大权,而所能引发的,也不过是另一场残酷的权力争斗罢了。

对于狄绝来说,那个每一代天王口耳相传的故事,也几乎被他遗忘了。几十年的岁月中,也曾想过,如果在他任内,那个人出现会怎么办?而最后能想到的答案,从来只有一个字“杀!”

然而,在这一刻,在他生命即将消逝的这一刻,猛听到一个“汉”字,竟是动魄惊心,他愕然睁大眼,死死得盯着烟雾中由迷朦而渐渐清晰的脸。

然而,他能看见的,却只有一双眸子,聚集他全部注意力的,看入眼中的,也只得这一双眸子。

清澈明净,不染红尘。

那么多的烟雾中,仍会有一双这样清明的眼。

那样烦人得唠叨着,却还保持这样一双,清净的眼。

从悬崖上跌下来,一掌打死一个人,却依然有一双这样清澈的眼。

狄绝忽然间一阵恍惚,这样的眼眸,在他的人生中,可曾遇到过,这样的明净清澈,万丈红尘,三千世界,也沾染不得半点,便是稚龄幼童,也少见这样的纯净。

胸口又是一阵剧痛,使他不得不抽搐着更加用力地抓住傅汉卿:“你答应过的事,是否一定会做到?”

傅汉卿微微一怔:“是啊,我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做到的。”

“好,我要你答应我……”

“是继承一个庞大的家业,还是一个神秘而强大的门派,或是替你管理一个大宝藏?”傅汉卿有些好奇地问。

狄绝闷哼一声,努力睁大眼,失声道:“你怎么知道?”

“这很容易猜啊,这么高的悬崖,一个看衣服和头发,就知道有很多年没离开过的练功者。”傅汉卿长叹摇头“说起来,真不能算我害死你。谁叫你这么老,还要跑到悬崖底下闭关练功呢。根据我的经验,在悬崖底下好多年,练一身武功,然后跑到外头去,报仇啊,大显身手啊,名动天下啊,外加娶一堆老婆啊,这事,不是没有,而是,必须由年轻的,英俊的男人做,才有成功的可能性,一个老头……”

傅汉卿用力摇头“一个在悬崖底的老头,而且长得象你这样……”

这时,烟雾已经渐散,狄绝的容貌已隐约可见。苍然的白发染满污泥,遍布皱纹的脸,述说着,他生命中每一点艰难和辛酸,脸上三道长长的刀疤,和七八道不知因何原因浮起的肿块,不但让他本来的容貌完全被毁,更加使他的形象,狰狞恐怖,如地狱中的魔鬼。

“最大的可能,就是守在悬崖底下,等着一个掉下来的年轻人,然后把你的内力全送给他,自己变成人干,或是,忽然间非死不可,于是在断气之前,把自己那无比强大的家族啊,帮派势力,或是某一个非常非常大的宝藏送给莫名其妙掉下来的年轻人。”傅汉卿抓抓头“你已经没内力可以送我了,那当然是送个什么帮,什么派,或是什么宝藏给我。”

傅汉卿说话是很诚实的,所以当狄绝一口血喷过来时,他一点也不觉得是自己把人生生气吐血了,只是忙着给他拍背抚胸:“你有什么要送给我快送吧,我看你撑不了多久了。不是我不救你,实在是,我已经想尽了我知道的所有知识,好象天魔大法走火入魔,真气反震,真的是完全没救啊。所以说呢,练什么不好,练这种破烂功夫干什么啊……”

“破烂功夫……”狄绝想努吼,然而眼耳口鼻已经一起溢出鲜血来了。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却已经被气得连伤心难过都忘掉了。这个骑马都会打瞌睡,打到马儿上了悬崖而不知道的白痴,居然敢说,天下第一魔功是破烂武功。这人到底知不知道,有史以来,黑白两道,天下各国,共有一百三十八为绝顶高手,修练过这项奇功,其中七十九人走火入魔而死,三十二人失败,武功尽废,剩下仅有几个练成的,也不过是练到第六重,就难有寸进。他是唯一一个九转功成,练到第九重大成境界的绝代高手。

这个说话都语无伦次的白痴,还敢嫌他老,嫌他丑。当年我狄绝,还不是年轻英俊,风度翩翩,如果不是被正道陷害,我现在也不过五十岁,走出去,照样光彩照人,迷死一堆男人和女人啊。要不是为了练魔功,我至于象八九十岁老头这么老吗?我一身的伤痕,包括脸上三道伤痕,和因中毒而留下的永远无法消褪的肿块,哪一处旧伤,不是一场可歌可泣的战役,哪一道伤,不代表一场轰轰烈烈的战斗。对江湖上的男人来说,每一处伤口,都是足以宣扬的他英雄事迹的证据。都是足以让后世江湖中人,津津乐道,传颂向往的理由,你居然还嫌这嫌那,看不上眼。

他气得两眼突出,牙齿再次咬得咯咯响,恨不得把傅汉卿的肉一块块全撕下来:“你,你说得是,你害死了我,就应该替我把本来我要做的事做完。不过,你必须答应我,不能告诉别人,我是被你打死的。”

傅汉卿有点感动地说:“你怕你的亲人或下属找我报仇?”

“我呸,我纵横天下,一世英雄,要让人知道,我被你这个骑马都不会骑的白痴给弄死了,不但我,就是我教历代祖师,七百年的面子,全丢光了。”狄绝用尽仅有的力气一声怒吼,立刻满天飘飞血沫沫。

傅汉卿吓得猛往后退。狄绝失去他的扶持,整个人往后又是重重一跌,脑袋正好撞在硬硬的石头上,发出咚得一声响。

傅汉卿连忙又扑过来,扶他起来,一看,果然,脑袋后肿起一个大包。他手忙脚乱得替他揉,口里又是一迭声说:“对不起,对不起……”

幸好,这时,狄绝已经顾不得生气了,只是喘息着说:“你就说,正道探出我的所在,在我练功的紧要关头,聚集了几百个高手来偷袭我,我在这里和他们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战,因为练功受扰,走火入魔于前,又中毒药暗算于后,才重伤而死的,你说,是你救了我,这样,大家都会承你的情。”

他颤抖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小锦囊,递给傅汉卿:“这是,教主信物。”

傅汉卿信手接过,打开一看,忽得一怔:“你是修罗教中人。”

魔教原名修罗教,源自于创教始祖血修罗狄飞。教中密传的武功,大多都是狄飞所留下来的,这其中包括天魔大法,但几百年前,第九代代教主狄靖手中,魔教曾遭过一次浩劫,许多典笈神功都散失于天下,天魔大法就是其中之一。可是这等神功,就算被无数人抢过,看过,在此之前,却没有一个人练成过。

而傅汉卿也因此并没有因狄绝练成天魔大法,而在第一时间,想到他和魔教的关系。在他打开那小小锦囊,低头一看的瞬间,狄绝觉得自己在明明看到,傅汉卿脸上似乎有什么,极为奇异的表情,然而,他定了定神,注目再看,却又见傅汉卿的神色和刚才似乎又并无半点变化。

是伤得太重了,眼花了,还是四溢的烟尘太多,难免会看错些什么。

狄绝略一犹疑,忽得全身剧烈震动起来,七窍同时喷出大量鲜血,全身百脉,无不痛极。他知道最后的时刻来临了,他惊慌得用力抓紧傅汉卿,想要大喊些什么,却再也无力说出一个字了,一张口,涌出来的,只有浓浓的,无穷无尽的鲜血。

他心中满是惊痛,不,不,不,他还没有交待完,他还有很多事要告诉这个白痴。

他没有说过,教中总坛在哪里,象这种骑个马都能不小心跑上悬崖而不自知的白痴,他找一辈子也找不到啊。他没有说过,总坛附近有多少生死陷阱,这人只怕离着总坛还有老远,就死得连骨头都找不着了。他没有说过,教中诸王勾心斗角,各怀心机,这个笨蛋毫无防备,手捧教主信物,贸然现身,必会有数不清的危难,天知道会不会被人卖了还为人数钱。

还有,江湖正道,视魔教为异端,只要他一不小心暴露自己是魔教之主,必会引来无数杀身之祸,这个白痴明不明白这一点。

还有……

还有……

还有,很多,很多,他都没有来得及说。

这人虽白痴,毕竟有一身不可思议的内力,并对武功有着匪夷所思的了解。如果给他机会,也许他真能如传说中那样,给魔教一个新天地,他真是天命中,唯一可以成为真正修罗之主的人。他真可以让修罗教扬眉吐气,再不受正道压迫。

他有一双清澈的眼,他的名字里有一个汉字,他说,他答应过的事,一定做到。

但是,无论如何,他必须活下去,他必须在做到那一切之前,先活下去。

狄绝努力瞪大眼,死死盯着傅汉卿。他多想,用尽他的一切,去换取说几句话的时间。然而,他再不能说出一个字来了。

傅汉卿见他七窍鲜血狂流,却还死死扯着自己不放手,双眼大睁,满是绝望与痛楚,心里多少也有些难过,他自是不知道狄绝的心意,只道他是没得到自己的答复,微微迟疑一下,终于下了决心:“你放心,我的确不想做修罗教的教主。但是,你的死亡,我也有过错。人必须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所以,虽然不愿意,我还是可以答应你,只是,我不能说谎,也不会说谎,我最多不告诉他们你是怎么死的,却不能对他们说瞎话。”

他很诚恳得说完一番话,却见狄绝还是死死瞪着他,只好叹口气,低下头,凑到他耳边,一字一断,字字千钧地说:“我答应过的事,一定会做到的。”

狄绝又是一阵剧烈得抽搐,身子猛然一挣,然后,重重地倒下去。

傅汉卿伸手扶住他,轻轻一探,知他已气绝身亡,却仍是死死瞪着眼,眼中依然是绝望焦虑和痛楚。

傅汉卿很困扰得抓抓头,唉,我已经答应他了,他为什么还是死不瞑目呢,我看起来这么没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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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九重天王尊
死亡海没有一滴水,那是一片茫茫无际,沙的海洋。仿佛永远不会停息的狂风,永远飘遥不定的流沙陷坑,连空中的秃鹰,都会远远避开这一片沙漠中的死亡之地。

相传,在那死亡海的最深处,有最美丽的绿洲,有美玉雕成的宫殿,黄金铺就的走道。有无数仙人般美丽的青年男女,永远饮着美酒,享受美食,轻歌曼舞,过醉生梦死的生活。

然而,在沙漠中艰难生活中,苦苦挣扎的人们,曾无数次因向往那美好的传说而前往死亡海深处,然后,就此永远地把生命葬送在那沙漠中最险恶的地方。

也曾有从遥远地方来的强大武者,他们拥有超人的力量,为了访寻传说中死亡海里,无数的黄金美玉而前往沙海深处,人们往往要等到很久之后,才会偶然发现,一两具被流沙和狂风带出来的骨骸。

死亡海,绝对的死亡之地,绝对的静寂之地,只是……如果长居沙漠的人知道,在这么大的狂风下,死亡海的沙丘里,居然有人在好整以暇地说话,一定会感到无比震惊。

“又热又闷,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换班的那家伙怎么还没来啊?”

“稍安勿燥,就快到了。”

“真是没意思,这地方安全到简直让人厌烦,安静到,一点乐趣也没有,好端端的,怎么还要我们增加巡察时间,和禁卫班数。咱们这地方,谁能进得来。”

“你也不算算,到今天为止,就是教主失踪二十年期满之日,照规矩,将会选出新的天王,然后通传天下,一年后,教主再不归教,我教就要奉天王为教主了。”

“这倒是,这就是未来教主的登位仪式了,加多点警戒倒也应该。不过,我教八王,除修罗王一直空置,大明王从不现身,其他六王,有五王的正位大典都极之隆重,为什么天王这未来教主的正位大典却只在最隐密只有诸王能进的九重天举行,一个观礼的人都没有,就更别提隆重和盛大了。”

“天知道呢,没准是有什么绝世秘笈啊,或是绝顶秘密的要交给天王,不让别人看到吧,毕竟人家可是天王,是未来的教主,谁知道会有什么最神秘最庄严最不可思议的仪式呢。”

“说得也是。不过,我还是不明白,即然天王是未来的教主,他的正位大典,其他诸王都应该很重视吧。大明王一向神秘倒也罢了,为什么连大鹏王,夜叉王他们,都不回来参加仪式呢?”

“这种上头的事,我们这些下头人哪里知道,诸王身份贵不可言,我们就别指手划脚讲一说二的了,安点心,做好我们的事就行了。”

“可是,我就是不明白……”

“你哪那么多不明白?咦……”

“怎么了?”

“你看,那是谁,这么大的风沙,怎么还敢到死亡海来?”

***********************************************************************************************************

今日,是魔教教主狄绝失踪刚满二十年。依天魔旧律,诸王之位,不可永远空置。新一任的天王,即将正位。然而,出乎所有魔教教徒的想象,举行正位大典的魔教禁地九重天,即没有黄金为砖,琉璃做瓦,也不曾有美玉铺地,珍珠镶灯。即没有繁花万朵,也没有美酒千坛。即不见数不清的武功秘笈,也没有看不完的名刀宝剑。

在美丽的魔教总坛天外天里,九重天却不可思议得荒凉而冷寂。四周都是冰冷的石块,看不到一丝绿色。极广大的一片空旷中,只有一间极大极大的屋子,和屋外,许多平平无奇,却仿佛一直沾染着鲜血的普通兵刃。

日已正中,九重天里一片静寂。

那间大屋之外,齐齐站了二十人,相同的灰布衣衫,相似的英冷眉眼,相若的冷悍表情,相近的漠然容颜。

在他们之前,静静站立一位葛衣老者,身量修长如苍松峻拔,面容清逸,双手捧一把样式古拙的长剑。

在他们之后,却静静立着一个彩衣女子,手捧七宝瑶琴,唇边似笑非笑,容颜之美,竟令得烈阳失色,成为这一片空寂之间,唯一的亮色。

老者目光扫视众人,然后沉声道:“狄九。”

“在。”一人排众而出。声音和面容都同样冷漠无波。

“经过一个月不间断的比试,你是所有待选者中,最强的一个,从今天起,你就是新一代的天王,而其他人,将成为影卫,从今之后,没有主人的吩咐,永远不可出现于人前。”

“是。”依然是冷淡而漠然的回应,成为魔教最有权力的人,成为未来的魔教教主,却依然不会让狄九的脸上,有一丝波动。

或许,在很久很久之前,他们这些影子的待选者,就失去了喜怒哀乐的权力了吧。那间大屋里,本来住了五十个面容酷肖一个遥远传说中人的孩子,而能活到现在的,也不过二十人。刀枪棍棒,暗器毒药,火器陷阱,从没有一刻停止过学习,每隔两个月的酷刑承受训练,让人尝尽人间一切痛苦,却又巧妙得不伤到人的筋骨。每隔三个月的大比武,失败者面对的,从来只有死亡。每隔四个月的任务测试,上天入地,百般难题,失败的人,甚至哪怕受伤稍重,不能立刻继续参予训练的人,唯一面对的,也只能是死亡。

他们可以完美地笑或哭,完美地指挥一场战争,完美得完成一次刺杀,然而,他们很久以前,就已经忘记,什么是完全的欢喜或痛苦了吧。

狄九静静站立在众人面前。一个月的比试啊,这一个月中,多少场生死相搏,多少次陷阱暗杀,在一起长大,一同学艺的人,他们互相攻击,互相杀戮,睡梦中会有一刀袭来,吃饭时,随时防着剧毒伤人,没有一刻安心,没有一刻停息。胜者逃出生天,败者永沦地狱,尘世变幻,莫过如此。

一个月之后,他们每一个人都面无表情,腰杆笔直地站在这九重天中,谁会知道,他们每一个人都伤痕遍体,谁会在意,他们每一个人都在用意志与痛苦做战,苦苦挣扎着,不肯在高贵的龙王和乾达婆王面前倒下去。

“传说,天王是司雷之神,这一把是天王专用的雷霆剑,前代天王弃剑失踪,现在,你是他的主人。”老者慢慢递上宝剑。

狄九静静地接过来,神色依旧冷漠得出奇。

“从现在开始,你是天王,你有权利为你自己取一个名字,而不再是只拥有一个数字代号的影子。”老者微笑“你想叫什么?”

“我叫……”

一阵阵纷乱的铃声乍然响起,如纷乱起伏的波涛,久久不息。

那美丽女子秀丽的眉梢一挑,竟掠起几许英气:“有陌生人向总坛而来。”

*******************作者的废话分割线*************

常常有人问我Q群,或问如何进我的群.

其实我是个极懒,极笨的人.上网很久之后,才学会申请一个群.

名字是纳兰的幻境.不过,现在人好象也差不多满了.

后来在写小楼后,有喜欢小楼的朋友帮我申请了一个群.

纳兰的小楼传奇,不过,差不多也满了.

当然,有时候,有别的读者,作过几个与我的小说有关的群,我也帮忙宣传过.但那并不是我的群,我也不常出现.

汗,确切得说,我连自己的群,都经常好多天不上的.

说是群里讨论文章,其实感觉上,大家凑在一块说闲话啊,胡闹啊,打发时间啊什么的.

因为赶稿压力,所以我大部时候都是在潜水写文,上群聊天的时间,真的是越来越少了,有的时候,也不是不怅然的.

这几天又常被读者问起,自己一个个地找,终于找到一个好象没有满的,读者申请的群了.

太虚盟24288063

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加一加,不过,汗,我上网的时间真的狂少,汗死.而且,好象群里聊天说闲话倒是更多的,呵呵,其实改成聊天盟倒也不错.

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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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惊铃来异客
铃声清越,时轻时重,时长时短,竟似永无断绝一般.九得天中,三位魔教至高之王的神色,竟似被铃声牵系,隐约生起变化.

“对方只有一个人?遮着沙漠中最常见的挡风的布巾,所以看不见容貌,只能约略估计是个年轻人.”

“骑一匹又瘦又弱的老马,却能越过漫长的沙漠和最强的风沙.”

“他好象完全认得路线,这么大的风,沙漠上眼都睁不开,可他一丝一毫也没偏离过,正对着我们这边过来.”

“暗哨的弟子扮沙盗攻击他,才一靠近他,就被震飞老远.”

“风沙中马行得很快,转眼就过去了,被震飞的弟子好象听到他在说什么对不起,不过,应该是听错吧.”

美丽的女子笑吟吟一句句重复那铃声中传递的讯息,只是说到这一句时,脸上终有了抹不去的愕然.

就连那身登天王之位也不见喜色的狄九,也微微挑眉.

敢闯死亡海天外天的人,一是不知死活,二是自寻死路,三,应该就是武林正道大联盟,天下高手大联合,高举打倒邪教的所谓正义大旗,自以为是地冲进来吧.那一人一马,还可以勉强解释成艺高人胆大,可是把人震飞之后还一迭声喊对不起,这个,估计,应该,是听错吧.

老者神色微沉,相比年青人的轻松,做为经历过二十年前的血战之后.唯一活到现在的老一代魔教高层,他绝不会轻视任何威胁到教派的事.

这么多年来,天下正道,毁灭魔教之心,无日无之,若不是有死亡海的天然屏障,若不是,教中总坛,外人无法得知,若不是有最好的机关守护,他们绝不能安然而退,休养生息到如今.这么多年来,时时刻刻防备着正道的大举进攻,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狄绝失踪,教中以他为长,他苦苦支撑,直到新一代的孩子们渐渐成器,可以各归王位.各领职责.无论如何,他都不想,在天王继任之日,再有任何变故.

“不管他是谁,就算进了死亡海,也渡不过莫愁林.”老人沉定的话,仿佛是死神的宣判.而在场,没有人会对此有异议.

莫愁林中,几多愁.

在莫愁林,哪怕是一株树,一根草,一朵花,都可以杀人夺命,偶尔吸进风中吹来的一丝花粉,无意中被荆棘刺破皮肤,都足以让一个活生生的人,转眼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更不要说,那能自动把人卷往吸干的吃人树和食人花,更不要说,那无数经过训练的毒蜂毒蛇和毒蚁.

身上不佩戴专门的药物,就连魔教中人,也不敢在莫愁林出入.

然而,老人的话语刚落,铃声就变得无比急促起来.

美人脸色一变::”怎么回事,所有的毒物都不靠近他.他穿过莫愁林,倒象是走在大街上一般轻松.”

狄九微微吸气,握紧掌中雷霆剑.

老者眼中已有隐隐风雷动:”就算过了莫愁林又如何.天外天前还有一条隔世路,只能通过那条路,才能从万丈红尘,走进这天外之天.而那条路没有人过得了:’

美人微笑:”不错,第九代代教主狄靖,结怨于天下,却也在那之前就为我教谋下退身之路,他倾全教之力,或携或请或绑,搜罗了世间最好的机关圣手,暗器高人,在那条无比漫长的隔世路上,做出这世上最巧妙,最不可测度的机关.直至今日,也没有人能造出更完美的机关了.当年我教浩劫,残余教众,就是退入此间.武林盟主领一千名各派高手冲进来,在那隔世路上,就死了一大半,最后只得含恨退回.二十年前,我教大难,又是靠这隔世路,这得延续教中命脉.那隔世路中机关之巧之险,便是我等,进进出出,也需万分小心,行差踏错半步,说不定,便也死得不明不白了,又何况一个外人.不管那人是什么来路,也断断过不了隔世路.”

她这里美目盼兮,巧笑婧兮,一番话说来,自是有极美的风姿,原本沉肃的气氛也为之一阵轻松,眼看着老者眼中渐渐有了笑容,狄九僵硬的神色略有缓和,银铃再次急响不绝,那么响亮的声音,那么急促的节奏,竟似要把天地都震彻了一般.

在场众人,同时色变.

美人失声道:”这不可能."

老者面如土色:"他能踏隔世路如平地,他好象比我们都熟悉每一处机关,一举手一投足,绝无半点差错,竟似轻轻松松,闭着眼,吹口气般地过了关."

狄九眼中杀意渐起:"一出隔世路,便达天外天."

"我教弟子,此刻必已倾力出动了."美人淡淡说完一句,脸色已是异样紧崩,只凝神听那铃响之声.

铃儿震得无比疯狂,美人纤紧已紧紧勾住琴弦,声音低沉:"无人可近他身三尺之内."

铃声长时间不断剧烈得震响,系着无数铃铛从外伸入天外天的索子,终于发出崩得一声,断了开去,无数铃铛,随着一声最巨列的大响之后,纷纷落地,刚才满天满地满环宇的铃铛声,转眼消逝,再无声息.一如这九重天中,似乎也已安静得,连呼吸和心跳声都已不可再寻.

美人慢慢抬头,容颜冰肃如霜雪:"我们的天外天方圆共五里,九重天在最中心,以他这种前进的速度,要冲到这里来,估计用不了半个时辰."

"或许根本用不了一柱香."老者声音苍然,却隐隐有杀伐之气.

仿佛是在回应他这句话一般,远远传来一声长啸,穿云裂石,排空驭气,声闻十里,久久不散.

老者振衣而起,也是朗然大喝:"天龙八部众,给我截下."

这一声喝,竟是轰轰浩浩遥遥荡荡传出去,整个天外天,无一人,不听得清晰入耳.

狄九眉锋轻动,魔教资历最老的九霄神龙王,已经调用了他部下最精锐的队伍截杀来人.

然而

仿佛只过了短短一瞬,那啸声排山倒海,劈山破浪,竟是已在一里开外了.

美人俏面生寒,喝道:"我倒要看看,来的是何方神圣.五音九宫部,给我拦住."

她纤指一抹,一缕琴音,破空而起,清越峻拔,却又满是杀伐之声.

狄九沉定心声,潜运内息,以抗拒琴音带来的杀伤力.

瑶琴一响,九宫动,瑶琴二起,五音生,乾达婆王部下,宫商角徵羽五部兼九宫精锐,闻音而动,扑杀来敌,不死不休.

然而,一曲瑶琴尚未息.长啸之声,倏起倏落,却又飞扬雄劲,竟似已在近前.

狄九面沉若水,来敌已至九重天外,再不容他坐视,他只低低喝一声:"杀了."

十九道人影同时向一个方向掠去,十九个最顶尖的高手,十九个和魔教新任天王,在一起成长,一起学艺,一起精受磨练的魔教精英,必将尽一切可能,以一切手段,只求杀死一个人.

然而,众人身影乍起,就看到了一幕让人不敢相信的画面.

那是一道由上百人组成的浩浩荡荡的龙卷风.上百个人,手拿各式兵器,身不由己,手舞足蹈地被带动着向九重天冲过来.只因为人群中间有一个人在飞奔,他一人飞奔,产生的气势,却带动上百个想要杀他的人,不得不跟随着他,一直往前跑,甚至没有力量,没有机会,逃脱他气机的控制.

这种打斗方式,这种进攻方法,不但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甚至连想,都没有人想到过.

老者和美人全都满面惊愕,竟似怔在当场.

而十九个影卫却连惊愕都来不及,他们是影卫,不得主人允许,不得在人前露面,如今见一下子冲进来这么多人,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迅速退步转身,把影卫专用的铁面具戴在脸上.只这一耽误,他们已错过了攻击的时间.

那冲进来的人终于立定,随着他的站定,强大的气流倏然烟消云散,原本被带着一起往这里冲的人,失去这股力量的控制,无不是东倒西歪,收不住桩,有人跌倒于地,有人踉踉跄跄,有人晕头转向,有人两眼冒金光,再无一个人顾得上攻击敌人了.

那人喘了口气,一脸喜色对着这边大叫:"你们能在九重天,应该是能做主的人了,可算找到你们了,这里竟没有一个讲理的,见面就喊打喊杀,咱们有话好好说嘛."

他一心一意要讲道理,可惜没有人想和他好好说.

至少狄九绝对不想,对方带着上百个人,声势浩大冲进来的这一瞬,他就知道影卫不能第一时间动手,他也不多想,翻腕拔剑,雷霆剑出,剑起雷霆,已是身随剑走,一掠而近.

剑光掠处,雷光起,那正在说话的人一怔抬头.剑风呼啸,已将他脸上那用来遮挡沙漠风沙的布,给完全掀了起来,露出他年轻的容颜.

傅汉卿一心一意想讲理,然而一句话还没说完,劲风已至眼前,他一抬眸,忽得一怔,剑光里,那一张脸,何其熟悉.

是多少年前,那张脸,在灿烂阳光下,美丽桃花旁,微笑着对他说过什么,然后把他送到别人手里,任他被涮尽血肉.

又是多少年前,那张脸,在明月星光下,对他微笑,拉着他喝酒玩闹,然后,把他所有的内力都吸尽,一点点,夺走他每一分生命.

到如今,还是这张脸,还是这容颜,一剑经天而来,追魂夺命,绝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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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乾达婆王名瑶光
在后世的无数传说中,魔教教主傅汉卿的武功,被传成了一个神话。尤其是他突然出现在魔教总坛,以一人之力,轻而易举闯进集天下正道之力尤不能攻破的天外天,其中种种神奇的武功,因为历代的传说,和后世诸人的种种想想,已被传得强大到如同神祗一样了。

传说中他可以一跃百丈,传说中他一声长啸,声闻百里,甚至千里,传说中,他一掌可以撼山震岳,随便跑一下,就让大沙漠里刮起龙卷风。

当然,一代又一代地传说,一代又一代地渲染,就算是个普通人,也会被无限夸大神话,何况,当年那初入天外天的傅汉卿,表现出来的,的确是无比惊人的力量。

所以,几乎没有人相信,傅汉卿其实根本不会什么武功。

他只不过是内力天下无双,外加通晓这人世间,所有与武功有关的知识罢了。而且他性子懒散,最讨厌打架这种需要花精力时间的事,所以一向对所有的麻烦都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然而几世的经验告诉他,你不找麻烦,不代表麻烦不找你,光内力好,却不会打架,只怕不容易应付麻烦,于是,他找尽所有的武功知识,找到一种,比较轻松,不需要太费力就可以练成的上好轻功,很心不甘情不愿却又无可奈何地花了点时间练。

所以,除了内力和轻功,傅汉卿什么武功都不会,真要打架,如果不用内力伤人,没准他连街头泼皮都打不赢。但他有轻功,打不过可以跑,有强大的内力支持,几乎没有人可以追得到他。所以,这一世的十几年岁月,虽说偶尔也碰上过几次麻烦,但都被他一个跑字诀给轻易解决掉了。

可是,莫名其妙在悬崖下打死魔教教主,不得不负起责任,替他管理整个修罗教,这个天下最麻烦的工作,让世上第一懒人,痛不欲生,悔不当初,暗中恨了百八十回,啊啊啊,我怎么就那么没用呢。怎么骑会儿马,也非得打瞌睡不可呢。

当然,不管傅汉卿心中有多少怨闷,但言出必行这一点好品质,还是值得敬佩的。

或者说,也不能算是什么重信重诺,只是在傅汉卿的认知中,答应过的事,应该做到,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不理解,不能明白,不能接受,人,其实是可以把自己说过的话,当成放屁,讲过就算,完全不放在心上的。

所以,来到天外天,闯进死亡海,这一次,再也不能遇事就跑,反而要往里冲。那么多人拿刀拿剑地冲过来就砍,傅汉卿即不能跑,又不会打,心里一着急。灵机一动,忽然往前猛冲,同时把体内无比强大的内气以逻旋方式散发出去。

他那天下第一的内力全力发挥出来,再加上他这急跑的速度,形成了一个人形的龙卷风。所有靠近他的人都会被卷入其中,失去身体的控制权,身不由己,被他带动着走。如此强大的劲风,如此诡异的做战方式,让这些悍不畏死的魔教教徒都纷纷走避,唯恐一个躲闪不及,又成为被卷进旋风中的人。

有些人躲在远处,拿弓持弩抽暗青子,外加吹口哨,弹怪琴,驱虫呼兽,然而,整个龙卷风,以傅汉卿为中心,四周全是魔教弟子,所有的攻击打过来,就会先一步伤及这些人。

就在魔教教众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攻击之时,傅汉卿就这么一直大叫着往前冲。

当然,在他强大的内力下,一声声大叫,也响得吓死人,这也就是在后世,被传得玄之又玄的,声震十里,百里,乃至千里的长啸了。

傅汉卿知道这些小弟子们,即做不了主,也无法参予教中高层决策,没准连教主的最高信物是啥样子都没见过,要讲理,必须直接见到高层,而魔教的高层,有极大可能会在九重天中。

于是他就这么一路冲进九重天,见到果然不出所料,九重天里站着一堆人呢,一看样子,就知道不是什么没名没姓的张三李四,而是重要人物。他松了口气,笑嘻嘻说了句:“有话好好说。”

然而,显然没有人愿意同他好好说话,所以才有了那天外飞来的一剑寒锋。

然而,傅汉卿也只怔了一瞬,立刻把手一伸,正对上刺来的宝剑。

灿然的光辉,刹时间,耀花了每一个人的眼,而一股奇异的清凉气息更是将以傅汉卿为中心,方圆三尺之内,完全笼罩。

“且慢。”

“住手。”

两声呼唤同时响起,一苍老,一清柔,却同样急促而紧张。

然而,根本没待他们发出声音。在那光华乍现的一瞬,狄九已是剑势一转,擦着傅汉卿的脸颊斜斜削了过去,正在飘落的面巾被剑风裂为两半,却不曾伤及傅汉卿一丝半毫。

呼啸剑风中,两片断裂的面巾随着狄九飘逸矫健的身姿徐徐落地,露出傅汉卿的容颜来。

他有一张极英挺俊美的脸,唇边又似带着一缕笑意,观之可亲,在任何时候,都易让人心生好感。然而,这个时候,根本没有人注意他的面容。所有人都只紧紧盯着傅汉卿掌心那一颗放出灿烂光华的明珠。

狄九眉头微皱,剑势一涨,剑尖已指在傅汉卿咽喉之上:“你这颗珠子可是……”

“没用的东西,全都给我滚出去,自己到刑堂领责。”苍颜白发的龙王忽得面现怒容,发出一声暴喝。

那些身不由己被傅汉卿带进来的人手忙脚乱连滚带爬地飞快退走。

美丽的乾达婆王微微一笑,回首道:“你们也累了一个月了,歇着去吧。”

十九个影卫静静站了一会,直到狄九点点头,才各施一礼,转瞬便已消失无踪。

乾达婆王微笑:“不愧是影卫,天王上任还不到半个时辰,已经能够在第一时间,确认,谁的命令,才是最重要的了。”

“并非不敬诸王。”狄九淡淡道“只是我们从小就必须谨记,影卫的主人,只能是教主与天王。只有在天王与教主都不在时,诸王才能代行管理之权。”

“我没说他们不敬啊。”乾达婆王笑颜如花“我这不是为他们能守住本份而大加赞赏吗。”

“狄九,瑶光,你们够了没有。”龙王隐含怒意的一喝,终于让两个人暂时止住口水官司,他凝眸看定傅汉卿:“请问,你手中这颗,可是我教天魔珠。”

傅汉卿点点头:“是啊,这就是天魔珠。”

狄九剑锋一紧,傅汉卿只觉得咽喉处凉气直透心头。

“你从哪里得来的?”

“你们教主给我的。”

瑶光点头:“怪不得你出入莫愁林如同上大街那么简单,天魔珠可驱天下毒物,自能保你无碍。”

龙王面容一紧:“教主现在在哪里。”

“他死了。”

什么?三人都是一怔。等了二十年,好不容易等到那个不负责任死老头的消息,想不到竟然只一个死字,就让他们二十年来,满肚子的火再也没处可发泄。

然而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傅汉卿的下一句话,差点让魔教三王一起趴地上去:“他把天魔珠给了我,让我来当教主。”

“你胡说。”狄九一剑挥下,决无迟疑。

好在傅汉卿动作也不慢,飞快往后一跳,到底逃过一剑,只是咽喉处,却还是有血丝溢了出来。眼看着狄九还要挥剑,他急得双手乱摇:“我们有话好好说啊。”

“狄九你住手。”瑶光一掠而近。瑶琴一伸,架住狄九一剑“兹事体大,没问出端详来,此人杀不得。”

“他这样胡说八道,拿颗宝珠,就敢说来当我们的教主,你还能容他。”狄九眼中有隐隐怒意。

“那倒也未必。宝珠是从创教之始,就传下来的教主信物,除教主之外,无人可以佩戴。教主即将此物给了他,没准是真属意他当教主。”瑶光看向傅汉卿,微微一笑“说起来,那老头眼光不错,这小哥,长得,倒极是俊俏的。”

狄九冷哼一声:“不过是他一面之词,也许是他害死了教主,抢了宝珠,再来这里招摇撞骗。”

“那他如何知道总坛的所在,怎么知道死亡海的路线,又是如何走过隔世路的。”瑶光对傅汉卿柔情脉脉地一笑“俊俏小哥,这一切是不是教主告诉你的?”

傅汉卿迟疑了一下,这才说:“修罗教的总坛在死亡海中天外天,隔世路的每一道机关如何趋避,这些,的确都是修罗教的教主告诉我的。”他从来不说谎,他也不会说谎,但经过数世历练之后,他至少学会了,如何在不说谎的情况下,误导一下其他人。毕竟,他没有说明,告诉过他这一切的,到底是第几代教主。

“你瞧,果然如此。”瑶光笑望狄九“只凭他能轻松走过隔世路,就该相信,他真是教主选中的人。你总不会认为,那老头会被正道中人捉住,严刑逼供,然后把这一切全招出来吧。”

狄九无话可说,就算他与狄绝没相处过多少日子,也该知道,依那位的性情,若非他心甘情愿,绝无可能把如此重大的秘密告诉旁人。

二人争执之时,龙王一直保持着沉默,直到这里,才沉声喝问:“教主是怎么死的?”

傅汉卿摇摇头:“对不起,我答应过他,不把他的死因告诉任何人。”

“语焉不详,遮遮掩掩,如何可信。”狄飞抓住机会,又是一剑刺来。

“明摆着有秘密不说出来,而不伪词以饰,这也是一种坦荡。”瑶光娇笑一声。瑶琴动处,连挡狄飞数剑,飘身退到傅汉卿身旁,冲他无限柔情地一笑“俊俏哥儿,我帮你。”

狄九脸都气白了:“你这个看到略整齐点的男人就发疯的花痴。”

“总比你这口口声声骂人家是骗了,其实不过是一心想保住自己教主之位的伪君子强。”瑶光冷笑“我就是看不起你,又怎么样?”

或许是被揭穿心事,狄飞脸色大变,怒喝一声:“我先杀了你。”身形跃起,如鹰击长空,一剑刺来。

龙王眉头紧皱:“你们疯了,教中正适巨变。你们还闹内哄。”他袍袖一拂,人已一掠而近,一掌拍来,意欲分开正要缠斗的二人。

傅汉卿也急忙跳起来喊:“你们别打架,听我说……”

然而,这一次,依然没有人听他说话。狄九那刺向瑶光的一剑,忽然微乎其微地一偏,以比刚才一剑凌厉十倍的威势,正刺向瑶光身后的傅汉卿双眉之间。

同一时间,瑶光一声娇笑,掌中瑶琴七弦皆舞,一弦飞卷如丝,缠向傅汉卿掌心的天魔珠,一弦紧崩如剑,直刺傅汉卿的心口,一弦如同会拐弯一般练到傅汉卿背后射入,另有四弦,分击傅汉卿的咽喉,胸口,小腹甚至下阴。琴身也在此时一震,一大篷暗器一齐射出,有的即劲且疾,有的角度刁钻,有的方位诡异,有的暗器能在人体炸开,有的上面淬满巨毒。且不论这些暗器的诡异和威力,只是这么近的距离内,贴身的暗器攻击,就算是天下第一高手,也无法全部接得住。

更何况还有狄九那要人命的一剑。他剑刺瑶光时,傅汉卿全无防备,而等他这一剑临时改招刺向傅汉卿时,剑尖与傅汉卿的眉心,相距仅半尺。就算是傅汉卿再想自救,也断断来不及。

更何况,这时,魔教资历最老的高手,已是遥遥一掌,汇集平生之力,毫不留情地袭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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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阿汉
阿汉是谁?

阿汉是宇宙历5432年出生的一个普通公民。目前正在过去的若干岁月的某一条支线上,进行他的毕业论文实践。也就是说,这位公民,直至目前,仍然还是学生。

阿汉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

联邦的官员长叹:“他本来是我们寄予深厚希望的人?”

某著名科学家在日记中写:“阿汉本来是可以让人类科学更上层楼的人。”

星际学院总院长在备忘录中录下他充满遗憾的表情:“我曾经以为,阿汉会成为学院之星,学校的希望,所有师生的光荣。”

这些叹息,无不表明阿汉虽然只是一个普通公民,但他有极不普通之处,然而这一系列话,最重要的却只是一两个词,比如“本来”“曾经”这些词,很清楚地告诉所有人,对阿汉的所有美好希望,最后全都在冰冷的事实面前幻灭了。

阿汉是谁?

首先,他是个普通公民,普通的身体,普通的长相。当然,身体和容貌是否普通在这个可以随便改换身体,任意修改遗传密码的时代,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脑电波,精神力。

现代人的脑容量开发几乎达到百分之百。脑电波之活跃,精神力之强大,已不是古代人所能想象的。

然而,阿汉一出生,对他的脑电波测试就显示,他的脑电波强度是普通人的三倍,他的精神力之强,是普通人的五倍。而这样的异常强度,就是亿万人中,也未必会有一个。

这意味着,只要他愿意,只要他肯努力,他将拥有远比普通人强大的力量,他学习任何东西,都会非常快捷,他领悟任何东西,都要比别人迅速。

人们相信,现代社会,很快又会出现一个奇才。各行各业的人都开始争夺他,其中以科学界最为努力。

现代的科学已经发展到极致了,停步不前很久了,人类的脑容量,已经无法容纳更复杂的程式,更精密的算法,更神奇的想象了。他们需要拥有超常能力的人来接班,来敲开紧闭太久的门,展现一个新世界。

而其他行业都在拼命争夺他。就连军界和政界都颇为动心。

战争早已消失了几千年,军队做为某种装饰品而存在,纪念着已成逝水的历史名词,他们太希望有人拥有超常的智慧和创意,给军队一个闪亮的天地。

政界有着同样的想法,在这个科技发展到极致的时代。一切都可以交由机器处理,所有人自出生起就不愁衣食,每个人都可以得到最高的生活享受。不需要付出,不需要劳累,在这种状况下,一切的犯罪都不存在,一切的义务都不需要,政府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相对的,政体也不再进化发展,人类根本无心寻求最佳的政治体制了。

多盼望有一个人可以打破这沉沉死水,可以让人类看到未来的希望,可以使人类重新拥有古人的热情,追求,执着。可以让政体有新的发展,新的发现。

人们在这个生来拥有超于常人力量的阿汉身上寄予了极大的希望。不管他选择什么道路,相信他都可以创出一番让人惊讶的事业。

然而,人们很快失望了。

阿汉的确拥有无比强大的精神力,但另一方面,他还有一个让人无比郁闷的弱点,他懒得出奇。

在若干年后,几乎所有知道阿汉的人,对他的评语都只有一个字:“懒,出奇地懒。”

有人厚道一点,会说他随遇而安,然后干笑一声,补充解释:“这种懒得去改善身边的一切,环境再恶劣也可以安之若素,也叫随遇而安吧。”

现代人可以随意更换身体,人们可以用不同的肉身,享受种种肉体的乐趣,吃喝玩乐,无尽奢华,飞驰战斗,锻炼体魄。

而阿汉自出生以来,就只带着一副不变的肉躯,整天能躺就绝不坐,能坐就绝不站。

现代人类已经可以自由变幻出沙滩海洋,狂风暴雨,每天一个新奇,每天一种变化,人生永远不重复。

阿汉却可以连续三百年,浮在星海中,看着星星,睡醒了就发呆发完呆继续睡。

现代知识无穷无尽浩如宇宙,即使用知识传输装置,也往往永远学之不尽。

可是阿汉却只用了一个小时,使用传输装置学会了普通的生存知识,和人类常识,就信手丢开,这人世间,好象再没有任何事可以吸引他,再没有任何知识,可以让他愿意费心去学习。

现代社会,虽然人人都不愁衣食,而强大的科技也能做出各种各样的幻化,美丽的爱情,浪漫的人生,传奇的经历,一切一切,科学都能提供,在精神上,谁也不愁困乏。然而漫长的人生总还有寂寞之时,大部份人都会选择一些工作,一些事业,做不做出大成绩来反而不重要,没有生活压力的工作,让人倍感轻松愉快。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一切自己感兴趣的事来做。

然而对阿汉来说,他唯一的事业,就是吃了睡睡了吃,用远古时代人类的话来说,那是猪一样的幸福人生啊。

当然,人们不会让他们寄予厚望的奇才就这样浪费生命。从阿汉懂事以来,在他身边游说他,教导他激励他的人数不胜数。

而他,从来只是一边打着呵欠,一边举起把人权法案第六百八十一章第五十二条,放大书写的牌子“人生而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干涉。”

于是,身边所有的呱噪在一瞬间停止。阿汉幸福地再打一个呵欠,世界终于安静了啊。

当然,也有人语重心长,对他谈人类历史,谈人间现状,谈人生意义,真个是晓以大义,痛心疾首,仿佛全人类的生死存亡就取决于他的勤勉于否。

而他只是睁开睡意矇胧的眼,懒洋洋说:“现代世界很好啊。所有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吃了睡,睡了吃,永远不为生活发愁,多么幸福。政治体制也许还不完善,国家制度也许的确有些问题,科学也许还有发展的空间,但是,要达成新的进步和发展,得多么辛苦,多么劳累啊。现在一切虽不完美,但也没什么大问题,干嘛还要辛苦去改变呢。”

总之,他的理论就是,外在的一切或许不完美,但要让他用自己的辛苦劳动而让一切完美,那么他宁愿安逸得享受现在的不完美。

世界都已经大同了,人类怎么就还不知足呢。

当然即然决定接受这一切的不完美,那么不完美制度下某些让懒人郁闷的事,他也只有默默忍受了。

比如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但人必须受教育,这不是权力,而是义务,每个人都要上学。虽然在现代科学下,分布在星系各处的人,可以在同一个班学习。可以在同一个老师的教育下十年,却彼此不需要见一面。可以隔着星海研究课题,却不需要挤在古人那样的同一间教室中。

只是,毕业之前的论文实践却无论如何取不得巧,偷不得懒。

阿汉再怎么不情愿,也不得不整顿行装,第一次,全班二十个学生并一位导师,来到了一个地方,照面集会。然后,通过小楼,传送到了某条时间线的某年某日某月。

小楼是他们的时间传送门,也是他们在古代的据点。

第一次来到古代,人们并没有好奇的到处玩闹,在无数次的光电模拟中,有关古代的一切知识,所有生活,他们全部了然于心。古代早就没有任何新奇有趣可言了。

大家有一个月时间,学习群体相处,以便融入古人生活中,在这一个月时间,必须选定自己的论文题目,然后化身成一个小小的胚胎,进入母体,慢慢在人间出生长大展开一段人生。

在这一个月中,连阿汉在内,全班二十个学生,一位导师,朝夕相处,人与人之间,有了很深的了解。

阿汉是个什么人,他的导师和同学,对他评价不一。

庄教授提起阿汉就犯心绞痛,他一生见过无数学生,什么怪僻的性子他都能好好教导,只有这个阿汉,让他只能挫败得叹息:“他是个比最听话的优等生小容还要乖,却又比最不听话的坏学生轻尘还要让老师头痛的学生。”

提到阿汉,优等生小容总是会笑笑:“如果他肯用心一点点,我就再没机会拿第一名了。”

说起阿汉,坏学生方轻尘总是很郁闷:“你们这帮人,总说我偏激,可我再坏,也比那小子好吧。你们说我心如铁石,哼,那小子的心倒不是铁石,整个一金钢钻啊。”

性格最正直的劲节一向都说公道话:“他是个很不错的人,他虽然看起来很懒散,但他只要答应过的事,就一定做到。份外的事他虽然从来不做,但属于份内的事,他也绝不会推给别人。他虽然总说不管事,可要有人在他面前处于不幸,他一定伸手相助。他不懂得欺骗,不知道虚伪,不明白人类可以有七八张面具,随时更换。他身上有着忠诚,善良,诚恳,明朗,纯真,等一切也许人类已渐渐忘记的美德。”

当然,这样的溢美之词是否夸大,这还有待商椎。再联想一下劲节有些老好人的性格,这话的可信度就要相对降低一点。

总之全班师生,除了阿汉之外,其他人听完之番话大多摇头叹气,而阿汉本人睁开刚睡醒的眼,半梦半醒地问:“有这么好的人吗?是谁,有空介绍给我认识。”

而张敏欣说起阿汉来,两只眼睛都会闪闪发光:“阿汉啊,他可是世上最好玩的人,这人世间,若没有阿汉,该多么寂寞无聊啊。”

每当绰号为小楼魔女的张敏欣说起这番话时,其他同学,就会一边用力叹气,一边猛打寒战。

这个时候,阿汉还年少,这个时候,他第一次来到古代。相比他所有的同学,他是唯一一个不曾研究过古代生活,也不曾玩过古代游戏,更不曾用科技摸拟过古代一切的人。

他对古代的认识,如一片白纸,从来不愿意思考的大脑不得不为自己选择什么论题而辛苦地转动。

就在这个时候,人类史上最后一个同人女,小楼最可怕的女魔头张敏欣带着让人见之丧胆的诡异笑容,站到了他的身后。

所有同学都屏息闭气,寒毛直竖,感应到危险,纷纷退开。只有迟钝的懒鬼还坐在那里发呆。

历史的车轮朝前转动,命运女神在云端露出的了微笑。

阿汉那命定的模拟即将开始了。

上善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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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7 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陷阱
“阿汉,你想选什么样的模拟题?”大灰狼扮成亲切的外婆,满脸微笑地发问。

小红帽眨着纯真的眼睛:“不管什么题目,只要不用辛苦,吃吃喝喝睡睡混混过了就行。”

“那你选好了吗?”某种恶毒的动物给鸡拜年的时候,笑容永远都是慈祥而甜美的。

小鸡明显缺乏危险意识:“当皇帝,当大官,这样就不用干活,不用辛苦了吧?”

张敏欣连连摇头:“阿汉啊,你对古代太不了解了,你以为过去的皇帝就和我们现在的执政官一样,什么事也不用管,做在椅子上当摆设,一切交给科技和制度自行控制吗?来来来,我给你看看资料。”

伸手随意在触屏上按几下,调出朱元彰,雍正等出了名勤政的皇帝每天处理的奏折量,以及平常的行事日程表。在满意地看到阿汉脸色苍白之后,又笑嘻嘻说:“当大臣要忧国忧民,要上报君恩,要下报百姓,那日子之惨啊,吃顿饭都不安生,有个历史上的著名忠臣,每次吃饭最少要三次中断,把嘴里的饭吐出来,临时赶去办公,就连洗个头都会有公事缠身,要捏着湿淋淋的头发跑出去干活?”

阿汉愣头愣脑地问:“这个古代没有人类工作保护制度吗?要是过劳死可怎么办?”

“没办法啊,对落后原始人类的觉悟我们不能期望太高不是……”张敏欣很忧郁得叹息一声。

阿汉想了想,迟迟疑疑问:“我可以做只享福,不干活的皇帝吗?”

“可以啊,这太容易了,你来看……”张敏欣转瞬调出纣王,杨广等等若干皇帝后期穷侈极奢,暴政无数,令得民不潦生的内容。两眼亮晶晶得问“你想做这一类皇帝还是……”手指连挥,又是一堆贪官权臣推行恶政,盘剥百姓,卖国欺君之后,整日花天酒地享尽荣华的资料“这些人里有你中意的类型?”

面对这么纯洁,这么热情,这么关怀的问题,阿汉头上大滴的汗落下来:“这个,这个,好象又太过份了。”

“那你想干什么?”

阿汉又托着下巴想半天,才有些不确定地问:“要不,我当皇后得了,找个女主当政,女尊男卑的国家,我当皇后吧。这总不用管国事了吧?”

“可是要管理整个后宫啊,后宫中争宠夺爱,勾心斗角,阴谋暗算,已经够可怕了。几千人的后宫啊,上百个小老公,外加给皇帝把一堆儿子女儿带大,你确定你干得了?”张敏欣手指在触键上,后宫风云从来都是影视界的最爱,随便调几部作品出来,都可以把纯洁的阿汉同学给吓趴下。

“我当妃子吧,妃子不用管后宫。”

“可是妃子要负责争宠夺爱,非常辛苦的,还要对皇后晨昏定醒,天不亮,就要梳洗打扮去给皇后磕头请安。去得晚了就挨骂挨罚,一辈子别想睡懒觉,你确定吗?”

“我当有钱人家,或当官人家的少爷,做官啊,赚钱啊的事都是当爹的干,我只要负责吃喝睡就行?”

“真的吗?来来来,我介绍一本千古名著《红楼梦》给你看,这位少爷是出了名的清闲没事做,你看看这一段,他上学,这一段,他写作业,还有这这一段,作业不好,学业不佳让老爹的臭骂,还有这这这一段,挨打……”

“行行行,实在不行,我当平民老百姓吧?”

“平民百姓?我的天,你以为是我们这个时代,人一出生,就享有一切吗?在古代,普通百姓一出生就要为衣食所苦,一日不做则一日无食。种田,做工,经商,哪一样不需要整日劳心劳力,怪不得古人活到七十岁就古来稀呢,生活压力太大了啊。”

“那我当隐士……”

“当隐士好啊,有个姓陶的放着官不做,跑去采菊东篱下,结果穷得饿肚子,每天带着老婆在田里干活。”

“这个,算了,我还是当大侠好了,听说大侠从不用为生计操心……”

“我说,你指的大侠是现实中的,还是我们立体电影中的,那些从武侠小说改篇过来的立体电影不能信,里头的大侠从来不用换衣服,从来不用上厕所,钱就随便掏,几千几万得用来救济穷人,几十万几百万地赌博喝酒,从来不交待这钱从哪来,你以为当大侠的全有聚宝盆啊?现实中的大侠,还不一样要做事,赚钱养活自己还不够,吃着自己的粗茶淡饭,还要管着全天下的不平之事,那叫天生的劳碌命啊。”

“那我选……”

“其实……”

“要么就……”

“这个……”

阿汉强打精神,勉力提出若干选项,而张敏欣则笑盈盈见招折招,一一驳斥。总之古人的生活,全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皇帝要日理万机,当乞丐还得挨家讨饭,又要孝敬花子头,竟是没有任何身份可以让阿汉继续他那猪一般的幸福岁月。

四周的同学们各自做各自的事,谈各自的话题,却无不竖直了耳朵,听他们对话,人人嘴边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也只有阿汉这种对古代了解如同一张白纸的家伙,才会被张敏欣所欺骗。张敏欣所提出的不过是特例罢了。当皇帝只要选好合格的大臣,十几年不管朝政也不会让国家动荡到哪里去,当官只要选好合适的闲差,光拿工资不干活,照样悠闲一辈子。而不务正业,坐吃祖产的公子哥更是一抓一打把,只可怜小白兔一般的阿汉同学啊。

阿汉虽然屡遭打击,但也谈不上有什么忧虑。他的天性对任何事,都不会太在意。能找到可以偷懒的人生固然好,找不到,也不无谓再费心,大不了到了最后,随便找个论题,以后就听天由命,管他未来如何。

就在他所有的勤勉都在和张敏欣的对答中用光,双眼渐渐合往一处,眼看就要结束这场谈话时,张敏欣笑吟吟说:“我倒知道,每天只需吃吃喝喝,不用干活,所有的事都有人家操心,还被人宠爱疼惜的某种生活。”

阿汉的精神微微一振:“什么?”

张敏欣笑若春风:“男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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